瑞安市完成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发布日期:2020-10-20 16:25:09 来源:瑞安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份份护理评估报表,详细记录着每一位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也寄托着政府的牵挂、关爱和温暖”,由于疫情的原因,经过将近4个月的时间,瑞安市民政局顺利完成了对全市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6月份瑞安市就着手启动护理评估工作,考虑到老年人分级护理等级评估的专业性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瑞安市养老行业协会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实施。刚刚走出新冠肺炎疫情,专家团队不辞辛苦、乐于奉献,在整整一个夏天炎炎的烈日下,深入到各乡镇(街道),瑞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和专家团队共同奔波到近百里外的山村实地探访这些特困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监护人了解特困人员的生活现状,每到一处都认真听取供养对象的各项需求,并询问他们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等等。有时需要翻过好几道山岭到分散供养对象家中,有时为一位特困对象就需要跑好几趟才能完成表格的准确填报。

四个多月的辛勤工作,全市646位特困对象生活现状全部了精准记录在每一册的评估报告里面。通过这次评估,对瑞安民政部门全面掌握目前特困人员生活及身体状况有了精准的数据,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提升特困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给下一步指导有关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的护理工作提供了详尽的依据,同时也为温州市今后全面推行老人分级护理的评估工作积累了经验。

瑞安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500元,基本不能自理每人每月250元,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125元。对于在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每月再增加200元。

据悉瑞安市于7月1日全面完成城乡特困人员调标工作,惠及全市656特困人员。此次调标后,农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每人每月提高111元,人均月补助水平从1411元提高至1522元。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一)自主吃饭;(二)自主穿衣;(三)自主上下床;(四)自主如厕;(五)室内自主行走;(六)自主洗澡。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