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1-24 10:13:51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浙江省民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康复辅助器具,是指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的产品,适用人群主要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2018年底,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有1124.4万,残疾人有314万,此外还有大量的伤病人,有康复辅助器具需求的人群庞大。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活品质的需求不断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市场具有非常大的潜力。由于我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链条不完整等原因,我省康复辅助器具市场基本被国外和国内少数省市的产品垄断,尤其是中高端产品多为国外品牌。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不仅有利于引导激发新消费、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也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康复服务需求,助推健康浙江建设,增进人民福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措施,第三部分是工作保障。

(一)发展目标

提出到2022年,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涌现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创新型重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八项主要措施。

1.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意见》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保障社会力量自主设立市场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优胜劣汰作用。不得违法阻碍资金、技术、人员等市场要素进入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2. 支持产品研发与成果转化。针对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中高端产品缺少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搭建研发平台,实施科技攻关,鼓励创意设计,促进成果转化。支持康复辅具企业设计、研发成果产业化。

3. 优化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实施意见》要求,创新供需模式,鼓励康复辅具企业创建线上线下新型交易模式。提升国际化水平,打造知名自主品牌,推动我省优秀品牌、精品零部件走向省外、迈入国际。发挥现有政策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保障企业权益。

4. 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开发金融产品,引导有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上市融资。完善消费支持政策,落实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

5. 加强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导向作用,支持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组织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6. 推进租赁市场建设。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市场发展,支持建立统一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网络。引导各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专业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社区租赁服务。推动专业化集中洗消中心建设,提高产品租赁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7. 推动产业综合改革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支持嘉兴市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适时推动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改革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8. 支持组建省级和产业聚集地区行业协会。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达、单个企业研发不强等特点,探索建立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协商共享机制,实现协会成员之间专利共享、技术互通、部件共用等,通过小企业大联合方式,形成产品规模效应,提升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四个方面的保障。

1.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各司其职,协调解决康复辅助器具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

3.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康复辅助器具的认知。

4.加强产业发展研究。要加强对国外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优势经验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阻碍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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