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红白喜事“凡办必报、凡办必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1-16 09:18:49 字号:

为全面贯彻全县“公墓革命”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移风易俗改革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19〕68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凡办必报、凡办必查”要求,明确新的操作流程和规定:

一、明确操办新规

(一)严控婚丧人情酒席标准。婚庆酒席每桌不得超过3000元、非亲人员随礼不得超过300元;丧事酒席正餐不得超过1000元、非亲人员随礼不得超过100元。婚宴使用白酒现行价不得超过500元/瓶,其他酒水现行价不得超过300元/瓶,香烟每桌不超过2包。不得暗中搞加钱加菜、旧瓶装豪酒。

(二)严控婚丧办理规模。红喜事单方不超过20桌200人,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6辆,婚庆礼仪费用不超过10000元。丧事正餐酒席不超过20桌200人,平时流水席不超过5桌,治丧出殡花圈(包括花蓝、横匾)不超过2对,丧事乐队、唱班人数不得超过10人,治丧时间不超过72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报批,且总数不超5天。

(三)严控烟花爆竹乱燃放。县城范围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规定,非县城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除遗体火化出门时和火化后骨灰运回及出殡离家和骨灰入葬时,各允许放300响以内爆竹一串外,禁止火化、出殡、回山沿路及守灵办丧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四)其他喜事规定。升学谢师、升迁调动、乔迁新居、生日祝寿、订婚定亲等喜庆活动,不得宴请非亲人员,不得收受非亲人员礼金,酒席标准和规模均不得超婚礼标准。

二、明确“凡办必报”流程

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和村社主职干部,逐级上报操办红白喜事报告表。

(一)婚事报备

1. 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事业正式职工)本人及子女办理婚事按要求本人填写表格经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文明中心;

2. 除公职人员外的其他党员和村社主职干部本人及子女的婚事报备表经所在支部书记审核后报当地乡镇(街道)宣传办。

3. 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由该聘用单位参照公职人员实行管理。

(二)白喜事报备

1. 公职人员在白喜事举办地按要求向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报备,同时向本单位政工部门事前口头报备及事后书面报备。所在单位在收到事前口头报备情况后24小时内报县殡改办,在收到事后书面报备情况后10日内报县殡改办。

2. 农村普通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向各行政村(社)或“两新组织”支部书记报告,村社支部、“两新组织”书记再报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办。

3. 普通群众向各行政村(社)指定人员报告,村(社)再报当地乡镇(街道)民政办。

(三)寿宴等其他喜事报备

公职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升学谢师、升迁调动、乔迁新居、生日祝寿、订婚定亲等喜庆活动原则上不办,如果要举办的,按婚事流程向所在单位报备。

三、明确“凡办必查”流程

婚礼现场门口设置温馨提示牌,写明人情数额,非亲人员人情必须在婚宴现场门口集中收取,不得私下或微信、支付宝收取。丧事现场门口设置温馨提示牌,写明人情数额、花圈数量等内容,不得私下或微信、支付宝收取人情礼金。

(一)督查组织

1.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中心、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宗局等部门组成永嘉县移风易俗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县管领导干部的红白喜事操办情况,以及对各地各部门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提交县移风易俗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2. 县直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移风易俗专项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本单位工作人员操办红白喜事情况。

3.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以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分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的“三人”小组,负责移风易俗工作。督查本单位工作人员、村社主职干部、村居社区党员操办红喜事情况和辖区内所有白喜事操办情况。

(二)督查内容

1. 县移风易俗督查小组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移风易俗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的报备情况、现场督查情况等事项。

2. 各地各部门对每场红白喜事要按照责任分工进行督查,对红喜事做到“五必查”,一查温馨提示牌、二查酒席标准、三查人情标准、四查宴席规模、五查烟花爆竹燃放。对白喜事做到“八必查”,一查温馨提示牌、二查酒席标准、三查人情标准、四查用餐规模、五查烟花爆竹燃放、六查花圈数量、七查吹打班人数、八查“二次装棺”。对督查现场做好拍照登记,做到“有办必查”。

3. 县移风易俗督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开展红白喜事现场督查。

(三)结果运用

1. 各地各部门要如实将督查情况反馈到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婚庆事宜报县文明中心(邮箱:25207090@qq.com),丧事情况报县民政局(邮箱:yjxbgs@163.com),未如实反馈的,一经发现,对移风易俗工作主要负责人严肃处理,并对该单位予以考绩扣分。违规操办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核实后,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

2. 移风易俗督查小组对各地各部门红白喜事操办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督查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年终考绩。

3. 对不报或瞒报虚报的单位,在年终考绩中予以扣分;对不报或瞒报虚报的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本次严控婚丧办理新规为力求成效预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从严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