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20-01-14 08:22:38 来源:民政部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以来,青海省民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国家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目标任务,积极作为,先后赴民政部和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对口援青6个省市民政厅(局),对接六省(市)社会组织参与青海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科学筹划、精心组织。为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会同省扶贫局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青扶组〔2018〕14号)和《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扶组〔2019〕1号),向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对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派人赴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和相关省份民政部门沟通,介绍青海贫困地区脱贫需求,商洽合作项目,诚邀部管和相关省份社会组织来青海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先后有天津市、山东省民政厅来青海考察对口援助州的经济、文化和民情现状。组织规模较大的11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到果洛、黄南州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向各市(州)民政局和省属社会组织下发通知,征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项目需求,全年与对口援青省市签署脱贫协议6份,提供项目需求163个。

三是注重宣传、强化引导。举办全省公益性社会组织精准扶贫研讨班,指导社会组织将资金和项目向贫困地区聚焦。为提高全社会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认知度,设计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logo图案,及时在网站开设专栏,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扶贫信息,公布各市(州)脱贫攻坚需求。2019年,共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购买社会服务资金1336.59万元,引入社会组织配套资金202万元,引入外省社会组织资金1113.5万元,动员本省社会组织投入资金4900余万元,受益贫困人口12余万人,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用。(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