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主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和2019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管,同时根据民政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函〔2019〕1号)、2018年出台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民政厅制定的《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我市决定制定出台《温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通过加强对养老机构等级认定,形成全市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温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暂行一年,根据实际认定情况决定是否延续或者做相应调整。
二、主要内容
《温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正文《温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
1.目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是《办法》第1-2条。
2.等级划分、基本条件是《办法》第3-4条。等级划分从低到高依次为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符合规定但达不到二星级标准的视为一星等级,不参评、不授牌。基本条件:符合设立许可、备案条件是等级认定的门槛,等级认定申报的养老机构要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等要求,并对床位数、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作了要求。
3.认定原则是第5条:坚持分类实施,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4.认定机构是第7-8条:设立认定委员会,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认定。
5.认定内容是9条。认定内容包括五大类内容,分值分别为:安全250分、制度管理250分、服务300分、设施设备200分,共计1000分。
6.认程序第,10-11条。包括申报、审核、评定、公示、颁发等级牌匾及等级有效期。
7.等级管理第12-13条。包括降低等级、取消等级。
8.评定资金保障第6条。不收取费用。
(二)附件
1.《温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为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申报表;
2.《养老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2)为养老机构等级认定登记表;
3.《养老机构等级认定项目表A》附加3是申报等级认定准入条件,养老机构有不符合此项目表内容的不能申报等级认定;
4.《养老机构等级认定项目表B》从安全、制度管理、服务、设施设备四个方面来细化评分。为积极应对国家及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侧重服务部分,分值为300分。其他分值分别为:安全250分、制度管理250分、设施设备200分,共计1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