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总结地名普查经验 着眼推进成果转化 努力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9-05-21 08:58:55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5月7日下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总结电视电话会议,辽宁省民政厅在机关视频会议室设立分会场,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后,辽宁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辽宁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从2009年国务院部署试点,到2018年全省成果数据上报入库,前后历经8年多时间。全省参加地名普查人员共2万余人、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总计普查地名26万多条。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名普查工作,下发通知对普查工作作出专题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开展普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工作手册等制度,使地名普查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实了普查经费保障,购置了普查设备,购买了社会服务。各成员单位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强资源共享,协同推进各项普查任务。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广泛支持,真正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普查工作格局。二是科学普查,坚持质量优先。辽宁省坚持把质量作为普查的生命线,始终严把质量关。在具体普查实施中,全省采取民政部门负责地名属性信息调查、地名标准化处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等工作,测绘单位负责空间位置信息采集、图形数据处理和地名数据库操作等工作,发挥各自优势,确保普查质量。同时加强培训督查,一丝不苟的开展数据的整合、检查、入库、验收等各项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自2014年地名普查全面实施以来,辽宁省地名普查办先后举办了16期培训班,召开了31次各类会议,组织了6次省级督查指导。各市县举办了不同规模的培训班,开展了多轮督查指导,核查了全部地名普查成果。三是着眼应用,推进成果转化。围绕完善地名管理相关法规,组织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地名标准化、地名信息化、地名管理、地名规划、地名文化等领域开展研究,形成对实践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为地名管理服务提供保障。利用地名普查契机,充分挖掘地名普查成果,促进了地名优秀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弘扬。建立了符合标准的地名数据库,丰富完善了本级数据内容,为全国区划地名数据体系和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地名信息社会服务平台提供支撑。以区划地名数据库为基础,为社会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地名信息;增加地名标志设置数量,开发新型地名标志,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服务;编制地名规划,推动了标准地名应用。

下一步,辽宁省将加快推进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地名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法,切实增强做好地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做好地名普查成果向社会公布公开工作,推进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年底前编纂出版《辽宁省标准地名图集》,做好《辽宁省标准地名词典》《辽宁省标准地名录》《辽宁省标准地名志》出版前准备工作。做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扎实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完善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程序。深入落实民政部、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精神,继续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乱象。四是着力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对地名信息进行更新维护,逐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加强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