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用于民政社会事务事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21 09:39:35 来源:市民政局规划财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我市福彩公益金,是指根据省级部门规定的分成比例,从我市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的公益金中返还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相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14-2018年我市共筹集福彩公益金28.51亿元,省厅按比例返还市级福彩公益金6.71亿元。2014-2018年全市福彩公益金共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11.61亿元。

为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国务院颁布了《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财政部、民政部等制定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公益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5〕229号)等,省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30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用于民政社会事务事业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绩效,起草了本《细则》。

二、《细则》主要内容

(一)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了本细则。制订的依据有:《彩票管理条例》、《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公益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和《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18〕30号)。(第一条)

(二)明确了使用管理的原则

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信”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

(三)明确了部门职责

福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由财政、民政部门按职责共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民政部门报送的预算编制建议、批复预算,会同民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民政部门负责按资金使用范围编制预算建议、预算资金执行、项目日常管理等。(第四条)

(四)明确了使用范围

福彩公益金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第六条)

(五)明确了福彩公益金不得使用的方面

福彩公益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虚报套取、挤占挪用,不得用于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民政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以及营利活动;各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站、点)的运行费用及彩票发行销售的业务、宣传等费用;其他不符合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项目支出。(第八条)

(六)规定了福彩公益金预算编制要求

收入预算编制:民政部门应根据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情况,以及规定的分配政策和分成比例,测算本级福彩公益金收入预算数。(第九条)

支出预算编制:民政部门应根据福彩公益金收入预算数编制福彩公益金的支出预算,做到收支平衡。民政部门应细化福彩公益金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强化项目预算审核,做到项目预算立项依据充分、计算标准科学。(第十条、第十一条)

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编制: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分市本级支出预算和市对市县(市、区)转移支付预算。(第十条)

(七)市级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采取项目法、因素法等方式进行支出预算分配

市级福彩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有关规定,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采取项目法、因素法等方式进行支出预算分配。(第十二条)

(八)规定了县级申报市级福彩公益金需提交的材料内容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项目由县级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福利彩票的发行宗旨、福彩公益金资助范围,联合正式行文向市民政局申报提出项目预算申报材料。

提交的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基本建设项目需提供当地发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预算及申请资助的金额等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是项目条件成熟、发改部门已立项批复、预算年度当年能够开工的项目。(第十三条)

(九)规定了福彩公益金预算编制时间及审批流程

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由市民政局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编制、申报,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年度收支计划及说明材料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后,共同报市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十)规定了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要求

预算执行总要求:福彩公益金预算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编报。(第十六条)          

市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经审批后的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的形式拨付到资助项目所在地财政(第十七条)

本级预算执行:项目预算执行实行项目单位负责人负责制,项目单位负责人要对所承担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效益负责。应严格按照财政下达的预算和批复的绩效目标,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在确保项目质量、效益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强化项目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八条)

福彩公益金支付管理:福彩公益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福彩公益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使用。(第十九条)

福彩公益金结余管理:福彩公益金的结转结余资金,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财政资金结转和结余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条)

(十一)明确了福彩公益金资助标识管理要求

标识使用的范围: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主体建筑物或设施设备地显著位置设立或铭刻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服务类项目,应当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第二十一条)

标识制作的标准:标识的主体图案、颜色和字样按《民政部关于修改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213号)规定制作。(第二十一条)

(十二)明确了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管理要求

信息公开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项目单位是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信息公开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谁使用、谁分配、谁管理、谁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第二十四条)

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间:

市民政局:每年5月底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级福彩公益金上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规模,上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本级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上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补助所辖各县(市)、区的额度,上年度对各县(市、区)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上年度获得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的资金额度,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资金额度、主要内容、绩效目标,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实际使用信息,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等。如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本年度未完成的,则下年度需继续公开以上信息,直至项目完成。(第二十五条)

县(市、区)民政局:每年5月底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级福彩公益金,上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预算规模,上年度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本级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上年度对各乡镇、街道以及项目单位公益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上年度获得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的资金额度,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资金额度、主要内容、绩效目标,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实际使用信息,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等。如上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本年度未完成的,则下年度需继续公开以上信息,直至项目完成。上年度获得市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的资金额度,上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资金额度、主要内容、绩效目标,上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实际使用信息,包括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等。如上年度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本年度未完成的,则下年度需继续公开以上信息,直至项目完成。(第二十六条)

项目单位:每年4月底前在本单位信息公开栏或当地民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开上年度获得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资金额度、实施周期、绩效目标等。项目执行情况,包括实施进度、阶段性的资金支出情况,其中资金支出情况应细化到每一笔明细支出。已完工项目验收报告、自评报告、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以及其他有利于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如上年度公益金资助项目本年度未完成,则下年度需继续公开以上信息,直至项目完成。(第二十七条)

(十三)明确了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要求

监督检查的方式: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可以通过约谈、函询、查阅资料和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项目单位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目标是否发生偏离;项目绩效情况;信息公开和宣传情况等。(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的要求: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十四)明确了违规使用福彩公益金的处罚规定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及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三条)

(十五)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做好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和分配市级福彩公益金预算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四条)

(十六)明确了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 2019年12月 15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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