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政厅出台四项制度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7-11-02 16:10:13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法治会议精神,加强对重大民政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民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工作规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试行)》等四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力求通过一系列的“组合拳”,切实解决长期以来民政部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这四项制度出台,对改变基层民政部门不敢执法、不会执法、不愿执法的现象,进一步促进基层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