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名普查进入核查阶段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11-07 20:06:52 字号:


日前,我市在11个县(市、区)地名普查办自查改进完成基础上,市地名普查办核查组陆续对全市开展核查工作。核查方式听取普查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图表,实地了解地名标志设置。同时,核查组分综合组、专家组、业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对照《浙江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价体系》分别对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普查档案8大块内容进行核查。从瑞安市、苍南、永嘉县等核查情况符合核查要求,下一步进一步优化、完善地名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