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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救灾救济(捐赠)等款项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1.2004年春节来临之际,市局研究下拨50万元到各县(市、区)民政局,用于对全市部分敬老院、散居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的走访慰问。其中:鹿城区3万元,龙湾区3万元,瓯海区4万元,乐清县4万元,永嘉县5万元,洞头县4万元,瑞安市4万元,平阳县4.5万元,苍南县8.5万元,文成县5万元,泰顺县5万元。
2.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和我市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考核验收情况,下拨第二批“星光计划”福利金资助项目补助费72万元(其中:龙湾区4万元、瓯海区4万元、瑞安市16万元、乐清市18万元、永嘉县5万元、洞头县5万元、平阳县5万元、苍南县5万元、文成县5万元、泰顺县5万元),由市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直接划入有关县(市、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2004年救灾救济(捐赠)等款项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第14号台风“云娜”给我市造成重大损失,我局在此期间分三批向11个县(市、区)(主要是乐清市和永嘉县)下拨救灾(捐赠)款1230万元(其中:8月14日下拨救灾款600万元,8月16日下拨救灾款200万元,9月14日下拨救灾捐赠款430万元),用于灾民的基本生活和倒房重建,其中:有30万元用于市本级购买救灾物品;同时,还分4次下拨救灾捐赠物资(其中:8月19日向洞头下拨25吨水泥;9月10日向乐清、永嘉下拨大米15吨、矿泉水650箱、水泥5吨;9月13日将长兴县人民政府定向给永嘉县的260吨425#水泥下拨该县;9月15日向鹿城、龙湾、瑞安、乐清、永嘉、洞头、苍南、平阳、文成下拨捐赠物资,鞋25箱、背心150箱、房门198箱、衣服300套、旧衣10包),用于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2005年救灾救济(捐赠)等款项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1.春节期间,市民政局下拨70万元春节慰问经费,用于慰问重灾户、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及敬老院(含温州市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单位慰问敬老院资金1万元),其中:鹿城区5万元、龙湾区5万元、瓯海区5万元、洞头县4万元、乐清市8万元、永嘉县8万元、瑞安市6万元、平阳县7万元、苍南县7万元、文成县6.5万元、泰顺县6.5万元、市本级2万元。
2.“六·一”儿童节期间对困难家庭儿童开展慰问活动,将市社会捐赠接收站接收过来的70000支笔和3500双鞋子下拨给文成县、平阳县、苍南县、泰顺县、洞头县和瑞安市福利院的困难少年儿童。
3.受第05号台风“海棠”的袭击,给我市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为了切实解决灾区重灾户、特困户的基本生活和敬老院、倒塌民房的重建修复,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我局分两次向11个县(市、区)下拨救灾捐赠款730万元(其中:有30万用于市本级购买救灾物资、灾民慰问和临时救济),具体情况为:7月20日下拨救灾捐赠款230万元,7月26日下拨救灾救济款500万元。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救灾捐赠款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用好救灾救济捐赠款。
4.受第13号台风“泰利”的袭击,给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我局于9月5日分两批向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下拨救灾救济(捐赠)款500万元(第一批为350万元救灾救济款,第二批为150元救灾捐赠款,共计500万元),给用于解决灾区重灾户、特困户的基本生活和倒塌民房的重建修复,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5.8月18日,经市政府同意,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捐赠给我市的50吨大米拨给有关县(市、区)主要用于解决灾民、五保户的基本生活。
6.9月13日,下拨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90.5万元,用于敬老院、老人公寓、老人活动中心、社区建设、市精神病院康复楼、市聋校、市捐赠站等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经费由市级财政专户拨入有关县(市、区)财政专户,市级单位的补助由市级财政专户直接拨付。
7.10月10日,下拨救灾捐赠款75万元用于遭受到台风灾害袭击的市特困企业温州矾矿下岗困难职工的倒房重建,泰顺县横坑敬老院、泗溪敬老院,文成县龙川敬老院的倒房重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对口支援及市本级救灾物品的支付、灾民慰问。
2006年救灾救济(捐赠)等款项和捐赠物资使用情况
1.1月12日,我局下拨春节慰问经费47万元,用于春节期间开展对困难重灾户、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及敬老院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分配情况为:鹿城区4万元、龙湾区4万元、瓯海区4万元、洞头县3万元、乐清市4万元、永嘉县4.2万元、瑞安市4.2万元、平阳县5.2万元、苍南县5.2万元、文成县4.6万元、泰顺县4.6万元。
2.2月20日,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下拨100万元,其中:拨给文成县移民办35万元,用于珊溪镇、平和乡、云湖乡2005年遭受台风灾害的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重点向后靠移民倾斜;拨给瑞安市移民办20万元,用于营前等乡镇2005年遭受台风灾害的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重点向后靠移民倾斜;拨给泰顺县移民办45万元,用于百丈镇、司前镇、包垟乡、新浦乡、联云乡2005年遭受台风灾害的困难群众救济补助,重点向后靠移民倾斜。
3.5月22日,将市捐赠站接收的棉鞋4100双下拨给有关县(市、区),要求其发放给五保户和困难群众。
4.受8号台风“桑美”袭击,我市遭受重大损失,为确保灾区基本生活和加快灾区重建家园,我市分三批下拨救灾救济(捐赠)款2405万元给平阳、苍南、文成、泰顺,其中:8月10日下拨救灾救济款1000万元,9月16日下拨救灾捐赠款650万元(包括温州矾矿),11月22日下拨救灾捐赠款755万元。
2007年救灾捐赠款使用情况
1.温民救〔2007〕135号《温州市民政局关于下拨救灾捐赠款的通知》——2007年9号台风“圣帕”市民政局下拨150万元捐赠款(其中:平阳县民政局50万元、文成县民政局:50万元、泰顺县民政局:50万元),用于灾区灾民生活救济和因灾倒房户的倒房重建工作,并要求有关县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款使用规定和程序安排落实,做到专款专用,及时使用。
2. 1月24日,下拨市本级“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款132.58万元,用于全市2007年1114户因灾倒房重建户的重建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低保重建户每户救助2000元;低保边缘重建户每户救助1300元;一般重建户每户救助800元。捐赠款分配如下:鹿城区救助资金总数0.24万元,用于3户一般灾民户的重建救助;瓯海区救助资金总数1.44万元,用于2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的重建救助;瑞安市救助资金总数4.85万元,用于3户低保户、5户低保边缘户和45户一般灾民家庭的重建救助;乐清市救助资金总数2.5万元,用于6户低保户和10户低保边缘户家庭的重建救助;永嘉县救助资金总数6.18万元,用于34户低保边缘户和22户一般灾民家庭的重建救助;平阳县救助资金总数26.8万元,用于24户低保户、128户低保边缘户和67户一般灾民家庭的重建救助;苍南县救助资金总数26.24万元,用于26户低保户和263户一般灾民家庭的重建救助;文成县救助资金总数23.87万元,用于29户低保户和139户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建救助;泰顺县救助资金总数40.46万元,用于73户低保户、154户低保边缘户和73户一般灾民家庭的重建救助。救灾捐赠款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必须在春节前发放到倒房重建灾民手中;并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数额向社会张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不要资金分配表)
3.为加快推进我市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健全和实施,更好地解决低保等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问题,根据《温州市区医疗救助办法》(市政府令〔2006〕86号)有关规定,结合2007年度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工作情况,经研究,下拨135万元市级医疗救助资专款金资助欠发达地区实施医疗救助,其中:永嘉县30万元、洞头县7万元、平阳县28.4万元、苍南县44万元、文成县11.6万元、泰顺县14万元。
4.2008年春节元旦期间,按照市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黄德康副市长批示精神,组织开展结对慰问活动。走访慰问的对象为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残疾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困难老党员和敬老院。市级下拨给各县(市、区)困难群众慰问补助资金83万元和市社会困难群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慰问敬老院资金26万元(其中:鹿城区8万元、龙湾区7万元、瓯海区8万元、瑞安市6万元、乐清市6万元、永嘉县9万元、洞头县5万元、平阳县8万元、苍南县10万元、文成县8万元、泰顺县8万元),请专款专用,及时使用。